根据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》第十条及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》第二十七条规定,经研究决定,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如下调整:一、自2022年3月10日结算时起,动力煤期货2206、2207、2208、2209、2210、2211、2212、2301、2302及2303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50%。二、自2022年3月9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,菜粕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手续费和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2元/手。三、自2022年3月10日起,硅铁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6元/手,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2元/手;苹果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20元/手。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,仍按原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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