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,纯碱行业准入政策。2010年5月1日,工信部印发了《纯碱行业准入条件》(下称《准入条件》),从生产企业布局、规模与技术装备、节能降耗、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五个方面对新建、扩建纯碱项目配套设施进行了严格规范准入,其中后三项条件也同样适用于现有的纯碱生产装置。
在生产企业布局方面,《准入条件》要求新建、扩建纯碱生产企业厂址应靠近资源所在地,中、东部地区和西南地区不再审批新建、扩建氨碱项目,西北地区不再审批新建、扩建联碱项目等。
在规模与技术装备方面,《准入条件》要求新建、扩建联碱项目的氨碱、联碱和天然碱项目的设计能力分别不得小于120万吨/年、60万吨/年和40万吨/年。
在产品质量方面,《准入条件》要求氨碱装置纯碱质量应达到国标II类优等品率100%;联碱装置纯碱质量应达到国标II类一等品率100%,优等品率85%以上;天然碱装置纯碱质量应达到国标II类一等品率100%,优等品率85%以上。
第二,增值税政策。中国纯碱行业增值税政策在2007—2017年间无变动,增值税率为17%,处于一般化工商品正常税率范围内。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,2018年5月1日起,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,原适用税率为17%的,调整为16%。2019年4月1日起,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,原适用16%税率的调整为13%。
第三,出口退税政策。2009年3月27日,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提高轻纺电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》,明确从2009年4月1日起,将纯碱的出口退税率由0%调整到9%。2018年10月22日,发布《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》,其中纯碱的出口退税率由9%调整到10%。
出口退税率两次上调后,按180—200美元/吨的出口价格计算,出口企业在成本上节约了18—20美元/吨,相对提高了中国企业在东南亚等国际纯碱市场上的竞争力,使得出口贸易能够更好地调节国内纯碱供需平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