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频繁报撤单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7-24 13:35:53| 浏览次数:

各有关单位: 

  根据《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》第九条规定,经研究决定,自20241025日(即1024日晚连续交易)起,在实施申报费收费的合约上,由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(FOK)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指令(FAK)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构成异常交易行为,由其他交易指令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。 

  特此通知。 

  

上海期货交易所

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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